近日,一名产妇被推进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某医院产房2小时后,医生告知家属,该产妇已死亡。当家属强行冲进产房时发现,产妇竟然还活着。随后,该产妇被送往另一医院救治。不幸的是,当晚8时30分,产妇仍不治身亡,腹中胎儿也没能保住。27日18时左右,产妇家属告诉记者,在泗县有关部门的介入下,家属与医院已经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5月27日《安徽商报》)
医生宣告产妇死亡后,家属发现她仍然活着,且在15个小时左右后,才在另一家医院“正式”身亡。如此耸人听闻之事,难免让人心生疑问,医生诊断死亡怎么如此随意?家属都能判断孕妇还有呼吸,经验丰富的医生以及先进的医疗仪器,怎么就出现了误判?
医院对家属给予赔偿是迟早的事。然而,赔多赔少,取决于医院的责任大小,也与事件的性质有关。假如因医生的经验不足,或由心电图等医疗仪器出现故障导致误判,则或属技术性事故,医生的责任相对较小。假如医生没有按程序抢救和诊断,或出现违规操作,则不仅是个技术问题,更是个医德问题,属责任性事故,医生要负的责任要大许多。此外,孕妇的死亡与误诊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胎儿的死亡是否也与此关联,都存在疑问。这些问题决定着医生、医院责任的大小,也关系到赔款的数额。事实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就急着谈赔偿,只怕会谈成一笔糊涂账。
一事当前,先谈赔偿,是医院处理医疗纠纷较常见的做法。之所以急着赔偿,无非是想尽快了结此事,避免事件对医院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医院基于人道主义,可先垫付一部分款项给患者家属,然而赔偿要基于事实,厘清责任。一旦靠赔款堵住了患者家属的嘴,责任再无划分的必要,这既不利于认真反思事件并以此为戒,也对医闹形成潜在鼓励,单一事件虽得到解决,更大的麻烦却留到了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