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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7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5月-12月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整治内容整理如下:
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
2、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
3、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不规范;
4、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
5、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
2、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
4、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整治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1、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
2、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及时清运、处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
3、再利用的输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等;
4、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各卫健委5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6-11月):各地全面开展自查;
第三阶段(12月):12月15日前各省级卫生健康委牵头总结评估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文件中指出,要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斩断医疗机构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从2020年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有关《医疗废弃物整治》文件中可以看出,今年将是重点打击医疗废弃物违规处置等问题。
医护人员在处置医疗废弃物时,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务必要按照规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