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文:本月起,"医护收入改革"情况将被重点巡查

2019-11-26 09:02
来源:华医网整理自国家卫健委官网文件   作者:

导 语

“国字号”全国巡查巨轮启航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表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自2019年11月起至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进行。本次巡查的重点内容,小编整理如下:

查腐败、查建设

本次巡查重点除公立医院党建、队伍管理、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外,更要求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工作情况。
查是否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查行政领导人员是否按照《公立医院行政领导人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参加培训,三级公立医院是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查是否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

查是否加强医改政策学习,引导医务人员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

查是否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

查是否深入开展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是否有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是否承担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责。

查医院是否有效落实“三个转变 三个提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查医院价格行为是否规范,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查是否有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

查行为、查处方

《通知》表示,将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以及“六加强”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查是否按要求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

查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

查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

查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

查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查医改落实

医疗改革的落实情况也是本次巡查的重点内容:
查是否落实医院改革发展及方向,主要看医改各项主要指标、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工作情况;

查远程医疗服务开展工作情况;

查是否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政策要求,加强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

查是否加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管理工作,是否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体系,实施卒中中心建设;

查是否推进检验结果互认以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工作;

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管理工作;

查财务、查医护收入

《通知》中显示,要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财务内控情况。要重点提到的是本次将重点考察医院“两个允许”的落实情况,这也意味着医护人员的收入真的迎来了“改革”!
查医院是否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

查是否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查是否实现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

查医院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还值得提到的是,本次《通知》中提到,本次巡查为自查结合实地巡查,但为减轻基层负担,此次巡查不提供自查表格模板。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认真总结分析医院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巡查工作也许会查到问题,但只有将问题暴露出来,才会知道哪里需要改进,才会进一步推进医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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