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湖北省沙市区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发放仪式暨乡村医生座谈会在观音垱镇举行。
3名乡村医生代表领取了养老补助,会议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要科学合理制定乡村医生的绩效管理办法,既要保障村医待遇又要做到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的积极性。
今年,共为176名补助对象发放养老保险、购买补助和养老补贴共计80.9698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村医个人账户。
2018年3月,沙市区出台了《沙市区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实施方案》(沙政办发〔2018〕15号),里面也对乡村医生的补助问题有所明确。
1.退休村医一次性领取15000的养老补助
对达到退休年龄仍在岗的乡村医生和达到退休年龄后在乡村医生岗位上离岗的乡村医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由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一次性补齐15年。
2.执业满15年,实行定额补助
对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男性年满60周岁和女性年满55周岁,在村卫生室依法执业满15年的乡村医生,实行定额补助。
执业年限达到15年,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执业年限十五年以上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增发5元生活补助,最高限额为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并将工作年满15年但不在村医岗位到龄退休的人员一并纳入解决。